论所有之文言表达

作者:im 时间:2025年05月04日 阅读:63 评论:0

古今词义之变

论所有之文言表达

"所有"一词,今人习用,然其文言表达,则多有变化,考诸典籍,"所有"之概念,古人或以单字表之,或以词组示之,其法不一而足,盖语言之道,随时代而变迁,一词之义,亦因时而异,今试就"所有"之文言表达,详加考辨,以明古今语言之异同。

古人云:"名不正则言不顺。"欲明"所有"之文言表达,当先究其本义。"所有"者,今义有二:一为领属关系,表"归属于某人之物";二为范围副词,表"全部、一切"之意,此二义,在文言中各有对应之词,不可混为一谈,下文将分而论之,先述领属之"所有",再论范围之"所有",终以二者之比较与运用。

领属关系之文言表达

文言中表领属关系之"所有",其表达方式丰富多彩,非若今之单一,细究之,约有数端:

其一,以"之"字表所属,如《论语》:"君子之德风,小人之德草。"此处"君子之德"即"君子所有之德"也,又《孟子》:"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""我所欲"即"我所有之欲求"也。"之"字于此,实为领属标记,其用甚广。

其二,以"其"字代所属,如《左传》:"其为人也孝悌,而好犯上者,鲜矣。""其为人"即"他所有之为人"也,又《庄子》:"其寐也魂交,其觉也形开。""其寐"、"其觉"即"他所有之睡眠"、"他所有之觉醒"也。"其"之为用,既可指代前文之人或物,亦可表领属关系。

其三,以"有"字直陈所属,如《孟子》:"有孺子歌曰。"即"有一孺子所有之歌曰"也,又《史记》:"楚有宋玉、唐勒、景差之徒者。""楚有"即"楚国所有"也。"有"字于此,不仅表存在,亦隐含领属之意。

其四,以"属"、"隶"等字明所属,如《汉书》:"西域诸国,属都护。"即"西域诸国为都护所有"也,又《后汉书》:"此皆隶于尚书。""隶于"即"归属于、为...所有"也,此类表达,多用于正式文书或典章制度之中。

其五,以"所"字结构示所属,如《孟子》:"万物皆备于我矣。"朱熹注:"此言理之本然者,无一物之非我所固有也。""我所固有"即"我所有之本有"也,又《论语》:"视其所以,观其所由。""其所"即"他所有之..."也。"所"字结构,实为文言中表领属之重要手段。

范围副词之文言表达

文言中表范围之"所有",即"全部、一切"之意,其表达亦有多途:

其一,以"凡"字概全,如《史记》:"凡六经所载,皆圣人之道也。""凡"即"所有"也,又《汉书》:"凡民有丧,匍匐救之。""凡"于此,统括一切情况。

其二,以"皆"字总括,如《论语》:"人皆有兄弟,我独亡。""皆"即"全都、所有"也,又《孟子》:"天下之言性也,则故而已矣。""皆"字之用,强调无一例外。

其三,以"悉"字尽包,如《后汉书》:"悉召故人子弟与共饮食。""悉"即"所有"也,又《三国志》:"悉统其众。""悉"字表范围之全,语气较"皆"更为强烈。

其四,以"尽"字穷尽,如《孟子》:"尽信书,则不如无书。""尽"即"所有、完全"也,又《庄子》:"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,既已为一矣,且得有言乎?""尽"字强调无一遗漏。

其五,以"举"字统称,如《荀子》:"举天下之豪杰。""举"即"所有"也,又《战国策》:"举欣欣然有喜色。""举"字表范围之全,多用于正式场合。

其六,以"咸"字遍指,如《尚书》:"万邦咸宁。""咸"即"全都、所有"也,又《诗经》:"民之讹言,宁莫之惩,我友敬矣,谗言其兴。""咸"字之用,多见于早期文献。

其七,以"毕"字完结,如《史记》:"群贤毕至,少长咸集。""毕"即"所有"也,又《汉书》:"事毕,各归其处。""毕"字强调完全无缺。

二者之比较与运用

领属之"所有"与范围之"所有",虽今同词,而在文言中泾渭分明,不可混淆,试比较之:

领属之"所有",重在表达归属关系,其核心在于标明某物属于某人或某群体,如"吾之书"即"我所有的书";"国之宝"即"国家所有的宝物",此类表达,多用于具体事物的所属关系中。

范围之"所有",重在表达全称判断,其核心在于强调无一例外,如"皆大欢喜"即"所有人全都欢喜";"尽善尽美"即"所有方面都完美",此类表达,多用于抽象概念或整体描述。

二者虽异,然亦有相通之处,如"所"字结构,既可表领属:"吾所见"即"我所看见的(东西)";亦可表范围:"所见所闻"即"所有看见和听见的(事情)",此乃汉语灵活多变之体现。

在实际运用中,二者常结合使用,如《孟子》:"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"quot;吾老"为领属,"人之老"亦为领属;而"及"字所表达的范围,则隐含"所有"之意,又如《论语》:"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""所不欲"为领属,"勿施于人"则隐含对所有情况之禁止。

古今演变之轨迹

"所有"一词的古今演变,反映了汉语词汇发展的普遍规律,考其源流,可得数端:

先秦时期,领属与范围二义已有明确区分,领属多用"之"、"其"等字,范围则多用"皆"、"尽"等字,二者泾渭分明,不相混淆。

两汉以降,"所"字结构渐兴,领属表达更趋丰富。"所有"作为词组开始出现,但多用于领属义,如《汉书》:"所有珍宝,尽以赐之。"此处"所有"即"拥有的"之意。

魏晋南北朝时期,"所有"的范围义开始萌芽,如《世说新语》:"所有言论,皆超诣精微。""所有"已近于"一切"之意,然此用法尚不普遍。

唐宋时期,"所有"二义并用,但领属义仍为主流,如杜甫诗:"所有二千石,各当分忧责。"韩愈文:"所有异同,请备论之。"二例中,"所有"皆偏于领属义。

明清白话小说兴起,"所有"的范围义使用频率大增,逐渐与领属义平分秋色。《红楼梦》中二义并用,如:"所有这些东西"(领属)、"所有的人都笑了"(范围),此格局延续至今。

现代误用之辨析

今人习用"所有",常有不察文言表达之妙而生误用者,试举数例辨析之:

其一,滥用"所有"替代文言精确表达,如今人译"皆大欢喜"为"所有人都很高兴",虽义可通,然失却原文简洁之美,文言"皆"一字足矣,何必"所有"加"都"?

其二,混淆领属与范围之别,如将"国之大事"误译为"国家所有的大事",实则"国之"已表领属,"所有"反成赘余,当直译"国家的大事"为妥。

其三,不明文言虚字之用而生硬添加"所有",如将"吾爱吾师"译为"我爱我所有的老师",大谬。"吾爱吾师"自含专属之意,不必画蛇添足。

其四,以今律古,强解文言,如见《论语》"人皆有兄弟",硬解"皆"为"所有",实则"皆"字本身已含全称义,不必再以"所有"释之。

其五,忽略文言上下文而机械对应,文言多省略,如《孟子》"尽其心者",实含"所有"之意而不必明言,今人翻译常补"所有",反失简洁。

古今融通之道

"所有"之文言表达,丰富多彩,远非今之单一形式可比,明乎此,则读古书可更得其神,作古文可更合其法,然语言之道,贵在通变,不可泥古不化,今人用"所有",当辨其古今之异,知其源流之变,然后能古今融通,运用自如。

昔孔子曰:"辞达而已矣。"语言表达,贵在达意,不在形式,明乎"所有"之文言表达,非为复古,实为更好地理解古人思想,传承文化精髓,若能以古为鉴,化古为新,则语言之树常青,文化之流长活。

学者研习文言,于此类词语细微处,尤当留心,一字之别,意境全非;一词之辨,义理顿明,故不揣浅陋,草就此文,以就教于方家,倘能抛砖引玉,引起对文言表达之重视,则幸甚矣。

本文地址: https://www.shuiwy.com/a/104328.html

文章来源:im

版权声明:除非特别标注,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,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。

相关推荐
  • 最新动态
  • 热点阅读
  • 随机阅读
站点信息集合

网站首页 · 写春天的诗句 · 形容深爱的诗句 · 谜梦诗句 · 佳节 · 诗歌与人生 ·

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,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,任何内容转载、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。

Powered By Zblog-php 京ICP备13025055号 站长统计 相关侵权、举报、投诉及建议等,联系V:1310111777